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诈骗罪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犯罪,实践中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诈骗罪,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会判几年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退赃或退赔的;
  
  (2)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兜底的罪名了,除此之外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就包括了,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针对不同的罪名,自然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上文我们就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详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故意伤人罪辩护要点有哪些?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


·打架导致他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打架斗殴一直以来都是不允许的,而此时被抓的话,派出所肯定会依法作出处罚。而要是此时情节严重,如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则此时也就会上升为刑事犯罪,那么就要对行为人判刑处罚。那一般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怎...


·刑诉庭审先人证后物证吗?
      关于举证的过程法律上没有顺序上的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纠纷产生的过程、取证顺序等有条理、有逻辑地出示证据,便于法官判断争议焦点以及纠纷的解决。另外,如果有证人出庭的话,需提前与法官沟通,提出申请。开庭过程不允许证人旁听,在庭外等候,需要作证时再到庭说明要证明的事实及接...


·监狱减刑程序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对待罪犯的合法权益也有着一定的规定和保护程序,规定这类人在进行相应的服刑期间,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刑机会。但这类减刑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那监狱减刑程序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相应的解答。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于2003年4月2日以司法部令第7...


·招摇撞骗属于诈骗罪吗?
      招摇撞骗属于诈骗罪吗? 一、招摇撞骗属于诈骗罪吗? 不属于诈骗罪,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


·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能减刑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检察院说是缓刑法院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吗?
      检察院说是缓刑法院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吗? 一、检察院说是缓刑法院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吗? 检察院说是缓刑法院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因为检察院并没有量刑的决定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该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