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婚后首付父母出资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
  
  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是有规定的,如果说结婚以后由父母支付首付,但是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话,实际上女方对于房子也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只要在日后的生活当中,双方对于房产都是共同承担贷款的,产权都是有女方的一部分的。
  
  


·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在感情破裂后也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那么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
      婚姻里夫妻可以共处一室,离婚后总有一方必须搬离。对于没有居住场所的人来说,房屋产权争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房子的可观价值也导致双方争执不肯退让。为此,我国婚姻法对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规定,合理分割房产。那么,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


·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
      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女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家族史调查,先询问女性以往健康状况,家族中有无明显的遗传疾病,一般是三代有无遗传或先天缺陷等家族病史,配偶双方间有无近亲血缘关系等。 2、全身检查,除一般常规体检的项目外,还对身材特殊或特别肥胖者加以注意...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有所规定,双方只要持有结婚证或进行约定即可。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所保护。下面我们就怎样证明家庭共有财产,这类法律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怎样证明家庭共有财产都有哪些依据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
      离婚后小孩子抚养费每月多少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是放由子女自己生活,只是在子女需要时给他们钱,但对该子女平时在生活、学习上没有任何照顾,对其身体、心理成长也没有关心,教育的;抚养就是要父母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父母对其子女的生活、学习、精神各方面全面的照顾,就像亲生...


·离婚时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
      离婚时嫁妆是不是共同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现在,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依然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能多分财产么?可以,但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来看,要么是女方且不是过错方,或者抚养孩子方可以多分点,其他情况是不能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获得多分财产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法条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
      一、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追诉多久?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3年。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追加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