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导致工人上午的,单位要组织进行救治,在工人伤情稳定后,申报工伤鉴定。劳动局拿到资料后,要查看是否齐全,决定受理的话,组织专家开展鉴定。目前,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工伤赔偿费用如何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5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综上所述,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鉴定标准不同,其中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包括很多小项,在二级工伤中,职工受伤器官缺损严重,并伴有严重的功能性障碍。职工拿到二级工伤认定书后,可以申请赔偿,包括伤残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一般都是用于工业的,而此时由于需要进行大批量的生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往往数量也是很大的。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什么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了解。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编...


·在我国工伤认定要几长时间
      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可能各种的原因,一不小心就受伤了,如果因工作而受了伤,定义为工伤。工伤认定以后,所在的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而且自己也可以进行申请工伤赔偿。所以当发生工伤以后,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认定要几长时间?下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解...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排期单位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


·离婚的夫妻工债务怎么执行
      离婚的夫妻工债务怎么执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


·一、员工退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退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退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一、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规定的赔偿金是多少?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


·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分为几级
      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标准,其实大多时候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治疗工伤、职业病上面,因为情况不同,花费也就不一样。针对劳动者职业病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级职业病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不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


·接近退休员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多数情况下,要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则双方往往会协商之后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发现员工合同到期,同时该员工也差不多接近退休的年龄了,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接近退休员工合同到期怎么办 用人单位招用...


·劳动仲裁是告法人吗
      不是,劳动仲裁索赔的对象是公司,应该写明公司全称,法人代表无论是谁都不影响劳动仲裁的正常进行,法人代表本人可以不参加仲裁,可以授权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则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就可以了,因为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