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的举证程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其损失不仅是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而且在治疗工伤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医疗费、康复费、伙食、住宿、交通费等,还包括伤情即使恢复、后期如果留有残疾对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成本,因此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现实中有些缺乏责任感的无良企业,拒不配合职工申请工伤赔偿,甚至否认工伤事实,那么,工伤认定的举证程序有哪些呢?
  
  
  1、劳动关系存在与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可见,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一方面是应当承担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应当多元化,工资单、工作证、操作证、考勤卡、出入厂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一方面是对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者只需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工伤发生的过程,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也应当宽泛理解,应包括医院值班记录、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原诊疗医院的复诊病历等,不应仅仅是住院病历。此外,对劳动者提供的上述材料,社保部门只做形式审查,证明标准只要达到可能性即可,不需要达到优势证明的程度。
  
  2、是否符合工伤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举证的,社保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这表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证明否定工伤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的伤害是由劳动安全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这说明,在工伤认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人单位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的举证程序有哪些,主要包括劳动关系举证和工伤标准举证两个方面,而劳动关系的举证可以通过工资收入单据、工作证件、工作历史痕迹、上下班考勤记录等实现,工伤标准举证可以提供医疗病历、诊治证明等资料实现,同时,按规定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员工主动离职的话,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


·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一、劳动仲裁一般是个什么程序 (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 (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


·收购后管理层会被解聘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裁员的,管理层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管理层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 ...


·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进行赔付?
      在外工作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时候会因为人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导致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就离职,那么这时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进行赔付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参考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如何赔偿? (一)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


·一、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资数额吗?
      一、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资数额吗 ?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等。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长时间,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中华...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什么是入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相关法规: 1、根据《中华...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应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国家经济发达,繁荣昌盛,在我们生活中最能体现出国家越来越好的就是我们身边高楼鳞次栉比、马路四通八达,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住着矮小的房屋,去哪都是靠两条腿行走的日子了,为了国家的发展,我国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建筑物工程,那么再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