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些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会承诺投资者高额回报,这种情况和非法集资很像,一旦企业控制不好,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被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集资对于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我国对此打击力度也很大。那么,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发案较少。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此种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属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但二者之间的犯罪构成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且社会危害性相差悬殊,因此在判处的刑罚上有较大差别,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现在,您应该对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认识。企业非法集资,金额在五十万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可以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具体罪名上面,对应的是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于企业犯罪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企业也会被处以一定罚款。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即将步入社会的新手选择创业后由于自身的经验不足,导致新兴公司面临缺少经济难以运营的困境,根据此类问题确有不少解决办法,有的公司可以选择减资减少公司运营的负担,那么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群可能对于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清楚,只认为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话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殊不知担任公司法人可并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一个健康的正规的运营公司,其实都是由各部门各施其职,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营。而且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在成立以后,如果权力过度集中的话,对公司的发展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公司的权力和各部门之间应该是相互制约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


·公司法关于股份发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份发转让的规定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由一定的人数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股份,股份持有人就是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里,股权转让时经常发生在股东内部的事情,股权转让以股票形式转让。那么,公司法关于股份发转让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新公...


·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一、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1、国内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是国际并购中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的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并购贷款的融资比例通常为5:5,即10亿的并购贷款项...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公司股权比例怎么样规定
      公司法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每个公司分配按照各公司情况而定,第一种,股权平均分配,这样一个好处就是有福大家一起享,有问题大家一起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是很难生存下来的,有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并不是统一一致的,那这样会降低效率。第二种,协商分配,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一、《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__市__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__市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__年__月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__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撤销: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和处分,如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反之,则无效。 我国法...


·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一、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