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管是出于怎样的原因,在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下,不见得男方就一定同意,于是这样的情况下就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对于想要离婚的女方来讲,此时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因此如果一方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的话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二、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4、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5、判决
  
  现实中,如果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只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那么也是可以判决夫妻离婚的。因此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都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婚成功。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
      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好吗? 在中国法律中,子女未长大成人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然而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虽然抚养权仅仅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具有固定时间前往观看的权利,但是离婚后共同抚养的例子还是很多的,虽然司法上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是您乐于看到的。那么我们深入讨论一下离婚后小孩...


·罪犯在监狱里能联系家人吗?
      罪犯在监狱里能联系家人吗?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其中就包括会见与通信的权利。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


·在农村有了新宅后,原来的老宅还是自家的吗?
      首先看新宅受不受国家政策保护。在农村,因家庭需要找地盖新房的事很常见,就比如儿子结婚娶媳妇盖婚房,实在找不到宅基地甚至占用农地,当初走走关系没人管能够混过去,但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出台,宅基地无证、占用农地等现象建设的房产将不受法律保护,相应的老宅肯定是自家的。进一步讲,新宅证件齐全...


·原配不告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原配不告是否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条件有: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先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关于社会抚养费山东还收吗? 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