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方面在我国大小城市里,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钢结构工程的建筑物,由于钢结构本身比石头或其它材料轻便,安装起来既方便又快捷,特别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要,在美化人们生活的同时但也出现了很多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就显得相当重要。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讲:
  (一)、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1、为控制原材料质量,进货渠道选择正规的企业,并按IS09002 标准对材料供应厂进行评审。2、材料进厂检验,坚持每种每批材料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并按规定抽样复验各种钢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严格管理:
  1、生产制作前,向操作工人进行详细交底,使工人熟悉加工图、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2、严格执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的三检制度,坚持"三不放过",即质量原因没有找出不放过,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三)、保证焊接质量:
  1、焊工必须有上岗证,焊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且具备有效真实的质量证明书,焊材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以便跟踪。2、钢管两端与锥头的连接焊缝,属对接焊缝,要求与母材等强。在杆件的焊接加工中采用双头自动焊接机床及与之配套的自动切割剖口机床,焊接工艺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参数及施焊动作全由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杆件的焊接质量因此得到稳定可靠的保证。在操作工人对焊缝质量进行外观自检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对每班生产的杆件两端焊缝按10%抽样进行外观、几何尺寸的检验,并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为评定依据。3、按规格抽取5%(至少5 根)成品杆件进行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检查,其焊缝质量必须符合II 级焊缝标准。取受力最不利杆件,以同规格杆件300
  根为一批,每批取3 根为一组随机抽查,在拉力机上进行破坏试验,其抗拉强度安全系数K≥2,以上均由中心试验室出具检验报告。
  (四)、保证高强螺栓质量:
  高强螺栓是
  杆件与螺栓球连接的传力件,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第一批螺栓均由供货厂提供材料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同时我厂有专职检员对每批各规格的高强螺栓逐个进行外观尺寸、表面硬度(硬度值为332-36)和表面缺陷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并由高强螺栓检验组出具检验报告。同时按照规定,进行高强螺栓承载能力的检验
  ,其结果必须符合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五)、保证螺栓球的承载力符合要求:
  按照每项工程取受力最不利的同规格螺栓球600 只为一批(不足600 只仍按一批计)每批取3
  只为一组随机抽样进行螺栓球螺孔与高强度螺栓配合轴向拉试验,以螺栓孔的螺纹被剪断时的荷载作为该螺栓球的极限承载力值,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六)、加工精度的保证措施:
  足够的加工精度是减少安装时产生的装配应力的主要措施之一,按照企业标准高于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的原则制定加工精度要求,并采取措施予以保证。栓球螺孔之间夹角角度误差应该控制在±之内(国家标准为±)主要措施是:毛坯球不圆度控制在2 mm 以内,所有毛坯球全当选进行外观、几何尺寸检验
  和材质抽样复验。定期检查工夹具精度(误差±2),严格执行三检制,成品球按型号抽样检查每种1%,并不少于5
  只。螺栓球上的螺孔以螺栓塞规全部复验,保证螺纹精度和攻丝深度符合图纸要求。杆件的长度误差控制在±1mm 之内。主要措施:严格控制落料长度,通过试验确定各种规格杆件预留的焊接收缩量,用计量室标定的同一把钢尺丈量,每班对各种规格长度的成品杆件抽样复测作出评定。锥头、封板、套筒的加工精度,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每种规格按5%的比例(且不少于10
  只)抽样进行外观和加工精度的检验。外观检验保证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加工精度采用游标卡、百分表V 形块等工具,保证符合设计图纸规定。(七)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保证工艺过程的先进、合理和相对稳定。2、坚持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加强各个部位和环节等的检查工作。3、做好各工序产品和成品的保护。4、及时准确收集质量保证原始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八)优良的售后服务。
  以上就是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一些大的方面,各个建筑管理体系可根据实际操作制定更多更详细的保证措施。在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严格把好质量关,防患于未然,合格操作,避免违规建筑,保障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各个工程管理团队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国钢结构工程建筑市场稳定和谐地发展。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根据法律规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是要支付加班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一、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建筑,在修建完成以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其实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故的话,我国调查部门会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和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桥梁工程质量事故...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 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


·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期间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不辞职直接走吗? 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下一步就是要和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合同条款不清、签订程序不合规引发的纠纷非常多,为了避免产生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双方都要十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才是。那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


·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一、劳动仲裁3人以上算集体吗 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劳动仲裁在几人以上可以算集体,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争议的,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如果是因为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打折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打折吗?可以打折支付,但需要与员工协商处理,如存在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工资的支付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不一样,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公司违约,需要按照本人当中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或赔偿,而劳动者违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