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实现在各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是把员工个人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我国规定,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这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不过员工的赔偿基本上都是在进行过工伤鉴定完毕后才进行的。我们在下文当中就以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帮助您了解一下我国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参考依据。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鉴定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p="">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在我国做工伤认定是没有办法评定等级的。所以针对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是不太正确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两回事。在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会参考以上的标准为员工进行伤残等级上的评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根据法律规定店员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只有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才能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一项工程会包括许多小的分项工程,工程的验收是否合格实际上是由这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合格决定的。每一项分项工程的验收标准都是不同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对此带来以下详细解答。 1...


·工伤认定成为五级的待遇有哪些?
      我国工伤认定等级一共有1~10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工伤认定等级具体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这些部门制定的。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首先进行工伤认定,每一级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是不同的,下文主要介绍工伤认定成为五级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


·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听到普通老百姓关于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一些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它毕竟影响着一个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投入到使用当中,所以在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对此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


·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经过相关的认定也是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即特殊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工伤。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种类 (一)劳动合同争议 1、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4、劳动报酬纠纷 5、工作时间纠纷 6、安全责任纠纷 7、经济补偿纠纷 (二)劳动保险纠纷 1、养老保险纠纷 2、医疗保险纠纷 3、失业...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 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
      一、新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的原因 这是知乎上关于新员工入职就离职的原因的回答,一般是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企业的问题。 主要是招聘时的时候,夸大企业或是职位的好处,承诺各种不可能实现的诺言,画各种饼给应聘者,导致应聘人员期望值过高,结果一到真实环境中上班,却又是另一番模样,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