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技术创新的重视以及加速促进技术成果的转换运用,各地都相继推出了鼓励技术出资,特别是以专利权技术出资的政策。但是由于技术不同于实物,对其允许出资的范围、权属确定及手续均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技术出资的限额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出资,然而对于非货币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一直以来是历次《公司法》修改的焦点,下表是历次《公司法》对于非货币出资的规定:
  
  可见,公司法对技术出资比例经历了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到“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到最新公司法不再对包括技术出资在内的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做任何限制的变化,因此,依据最新修改的《公司法》,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技术出资的比例没有任何限制。
  
  二、可用于出资的技术范围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因此,用于出资的技术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技术类知识产权通常表现为专利权、技术秘密、专利申请权、专利使用权,现按照上述条件逐一分析:
  
  1、专利权是国家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显然是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以专利权出资本身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对于企业来说通常是那些没有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且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例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规范、技术秘诀、设计、图纸、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管理制度和方法等。这些技术秘密由于具有实用价值,显然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法律对其转让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作为出资的技术主体。
  
  然而,技术秘密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在相对专利权作为出资技术时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1) 用于出资的技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需要判断,相对而言,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权经过国家知识产权的审查,只要授权公告,公众即有理由相信专利权是确实存在,然而,技术秘密由于只由权利人自己保护,对于其是否构成技术秘密缺乏权威部分的认定,依据上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技术秘密需要具备“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但现实中,声称的技术秘密通常很可能不能完全具备上述要求,因此,有必要对用于出资的技术秘密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进行评估。
  
  (2) 技术秘密的范围难以界定,专利权是以国家授予的权利,其权利范围明确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为准,其权利范围是十分清晰的,然而,技术秘密是由权利人自己保护,极端情况下可能除了权利人没有其他任何人知晓其内容,因此对于其技术内容及权利边界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可能出现权利人提供的用于出资的技术不足以达到实施相关技术的程度,或者权利人为了提高评估金额,提供了额外的、无用的技术,因此,对于用于出资的技术秘密有必要从技术的角度对其进行全面的技术审查。
  
  (3) 由于技术秘密不是公开的技术信息,可能缺乏公允的市场价值,对其进行评估可能存在困难。
  
  (4) 技术秘密不具有独占性,以技术秘密出资后,原权利人仍然知晓相关技术内容,并且随着相关技术秘密的转让,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在不断增加,不但存在泄密的风险,也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3、专利申请权是指已经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授予专利权,即处于审查阶段的技术。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因此,其本身也符合公司法“可以转让”、“可以评估”的要求,然而,其本身也同样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1)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如果其最终无法通过审查,将不存在任何权利,而且由于专利权系以公开换取保护,由于已经公开,也不能再以技术秘密的形式存在,失权的风险很大。
  
  (2) 由于专利申请权在转变成专利权之前不存在排他的权利,仅在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申请的,应当支付适当使用费,并且要求使用费的前提仍然是能够取得授权,因此在尚未取得授权时如何对其评估作价存在困难。
  
  (3) 由于专利申请权尚未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成为正式专利权,各地工商部门可能不能接受其作为知识产权出资。
  
  4、对于专利使用权,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要求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因此专利使用权也符合上述公司法的要求,专利使用权出资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专利权人将自己所有的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公司作为出资,二是被许可人将自己获得许可的专利使用权出资,但是,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同样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 专利使用权包括独家、排他及普通许可三种方式,独家许可指仅有被许可人可以实施,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均不可实施,排他许可指被许可人及专利权人可以实施,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其他第三人实施,普通许可则专利权人还可以再许可其他人实施。根据公司法的原理,股东出资以后,作为出资的财产的财产权利即应转移给公司,股东只行使包括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如果以使用权出资,则只能以独家使用权出资,排他及普通许可均不可用于出资。
  
  (2) 由于以专利使用权出资的情况下,相关专利权没有掌握在公司手中,而需要由专利权人维持,可能存在专利权失权的风险。
  
  三、权利人核查
  
  通常而言,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以登记的专利权人为准,技术秘密谁掌握即认为归谁所有,专利使用权以经过登记备案的许可合同确定被许可人为准,然而对于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而言,尤其是企业的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而言,尚存在职务发明以及委托开发及合作开发的问题。
  
  职务发明依据《专利法》第六条的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指的是: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因此,在以专利权或技术秘密出资时,有必要要求权利人证明其所用于出资的专利权或技术秘密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对于技术委托开发,依据《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对于技术合作开发,依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因此,在以涉及合作开发及委托开发的技术出资时,有必要审查相关的开发合同,以确定真实的技术权利人。
  
  尤其是对权利人的资格审核,需要人们重视,以防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您可以使用网的在线咨询。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在公司的管理中推广开来,逐渐取代了现在公司由其它方法对公司进行治理的制度。那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呢?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下面我们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公司法人...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有什么区别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有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有句流行语叫“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从侧面反映出现在就业难的现状,于是国家开始鼓励自主创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自主创业的潮流中,想要注册公司。不过,不少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不清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 注册公司需要的必要条件 1 ...


·可以由分公司入股其他公司吗?
      可以由分公司入股其他公司吗?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单独以分公司名义是无法完成并购或入股的。如果想完成并购或入股,应当取得公司的授权书、股东会决议、收购或入股方案、主管机关核准文件等材料。决议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否收购或入股,国有...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设立;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在营业活动中使...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公司有时候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为了能够使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模式更加直观的呈现给您,有些情况下会通过表格的形式呈现出来。在表格当中肯定要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填写,但是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公司名称的确立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司公司...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疫情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被公司辞退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一、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 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机密,也被称作技术机密...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国内分公司设立步骤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经验收人员第一次审查后,发出“验收通知书”或“收到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不符合接受要求,应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的所有材料(发出通知)。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按照法定表格的规定,应当...


·公司法董事辞职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辞职的原则有哪些? 董事会是上市公司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机构,董事会可以管理和监督公司内部的经营。构成董事会的成员即董事,一般来说,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董事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的,不过董事辞职应遵守相应的原则。那公司法董事辞职的原则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