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均没有采取何种方式通知,那么,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会影响通知的效力。但是为了防范风险,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因为,若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而需要诉讼的话,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容易被对方否定,法院也难以查清,给败诉带来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的办法是让债务人作为见证方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认可;或者在债权凭证上签“已知道该债权转让给某某”的字样;或者由债权人另行制作债权转让通知函,由债务人签字确认,新债权人保存该通知函也可。如果债权人转让多笔债权,涉及多个债务人,难以一一通知的。可以在当地媒体上,由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共同公告债权转让的事实。这种通知方式也应是有效的。有的会采用这样一种通知方式,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函装在信封里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债务人,以债务人签收的邮件凭证作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这种通知形式存在瑕疵,是不可取的。因为,信封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并不明确,债务人可以以收到的邮件不是通知函而是其他内容的信件来进行抗辩。所以,该种通知形式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不宜采用。
  二、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综上所述,法律中并没有强行规定,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需要采取哪种方式,因此实践中可以是口头方式、书面方式以及其他特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而要想债权转让生效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很少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一、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1、 加工承揽合同按照...


·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如果是犯了挪用公款罪就要受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挪用公款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挪用公款...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和债权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两位一人一半权益。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一、分公司注销后对外债务如何处理?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


·网贷欠了两万多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后果?
       现在人们可能认为,网络贷款平台,他所履行的一些手续比银行要简单多了,而且他的时间也是比较方便的时候,都会轻易的去选择这个网络贷款,也正是因为网络贷款的便捷性,所以您通常情况下,贷款的数额都是比较高昂的,有的时候欠下了很多钱那么,网贷欠了两万多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后果? 一、网贷...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
      残疾赔偿金能否偿还贷款?可以偿还贷款,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亲戚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处理
      在现代社会中,存在很多不讲诚信的现象,比如:债务人借钱的时候做出各种承诺,而到还款日后却不还款等。那么,在实践中,对于亲戚借钱不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一、亲戚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处理1、亲戚有归还诚...


·对于遗产存款怎么取出?
      对于遗产存款怎么取出?可以在公证后进行合法的取出,如若存款人死亡后,该存款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军队继承遗产无异议,可通过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证明书后,凭该证明书,直接到银行办理取款后过户手续。如若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有异议,可通过诉讼或调解的方式确定继承权,而后凭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抵押消费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抵押消费贷款 抵押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已经合法拥有的、可上市流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资金信贷方式。该款项可用于各种消费,如买房、装修、家庭各种消费,也可用于各种资金周转,抵押后的房产仍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在抵...


·一方私自改借条怎么处理?
      一方私自改借条怎么处理?一方私自改借条的行为显然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来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来进行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书写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即使是私人之间进行借款,表现的很随意,但此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应当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最新借款协议范本的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