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未成年人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强奸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并应充分考虑其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以及犯罪的年龄、是否是初犯、悔罪表现、成长经历等因素。
  
  具体分析如下:
  
  (一) 把握全案整体和个案的区别,不能“一刀切”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二) 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的适用情况
  
  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二、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定罪
  
  
  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
  
  (一)、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
  
  在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情况下,首先无论情节多么严重,此时都是不能对其判死刑的,这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另外,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是构成犯罪的,此时都是需要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于是实践中,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的话,一般是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量刑的幅度之后,再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
  
  
  
  
  


·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一、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放高利贷一般不会被判刑,在法律认定上属于民事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使用假钞如果在其他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二、使用假钞会有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可以改普管吗
      需要经批准。严管转普管是由矫正小组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和缓刑人员无关。办理应当经矫正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司法所负责人批准。社区矫正期间管理定性一般有两种判定方式:一是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所使用的评估系统,会根据不同人员不同情况进行定性。二是执行机关...


·刑事诉讼回避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


·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它是如何进行处罚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市场主体是不可以非法经营的,如果非法经营,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这个规定很多人都不清楚,曾经还有人问我们,非法经营会不会构成犯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详细讲解,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非法经营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往往也给网络诈骗有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其中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那就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以下相关...


·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在绑架罪的犯罪构成当中,就包括了客观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还有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内容。那么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针对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绑架罪客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


·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
      当今社会,人人普法,运用司法鉴定去了解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是否被侵权等等行为的认定已是一种常态了。那么,我们时常会碰到类似有些司法鉴定要被拘留,有些则不用。我们今天以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做为话题,...


·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刑事犯罪可以分为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形态下,作出的认定不一样,与此同时对行为人的量刑处罚也有所差异。那其中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如何处罚犯罪未遂。各国有不减主义、必减主义和得减...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两日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但是留的时间是有具体规定的,留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只有最多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抵管制或者有期徒刑。二、留置措施的相关解释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第一节公诉案件中,具体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