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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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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的问题是属于财产分割当中最困难的一部分,因为房产的分割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每个人遇到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最终得到判决以后,可能都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更名的,所以在针对房产更名的时候,得到房产的这一方肯定就需要了解一下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三、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四、相关规定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因为地区差异的影响,对于部分地区可能并不符合上面的情况。此时,可以选择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解决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问题。
  是需要结合夫妻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是通过哪一种方式进行的来分别对待,如果是协议离婚分割房产的话,那么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还需要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诉讼离婚的话,需要法院的判决书,离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到房管局进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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