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一般来说当一个员工在公司做了比较长的时间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长期合同的问题,当然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签长期合同这就需要一期一期签订相应的合同,当然这个合同的签订也并不是一直会一期一期的签的,一般来说签到三期就会开始考虑其他签订方式了,那么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可以终止,但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到期都能终止的,对于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法律给予其特殊保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称“法定顺延”。实践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在“三期”期间与女员工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违法责任,这一争议往往是劳动仲裁的高发区。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何界定用人单位顺延行为的性质显得尤为重要。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女员工处于“三期”期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哺乳期结束,是依据其特殊时期特殊情况,法律给予其的特殊保护。该延续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法定变更),不同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达成的约定延续(续签),该法定延续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不为的义务,无需劳资双方另行续签劳动合同加以确认。因此,在法定的顺延期内,用人单位只需将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其哺乳期结束即可,不用另行续签书面合同也不应再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惩罚那些为了逃避义务而故意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定顺延”正是法律对劳动者保护的结果,法定顺延期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定延长,应视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故用人单位无需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也不能因在法定顺延期内未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不应被滥用。最后,建议用人单位未免异议,最好还是向法定顺延期员工发放《劳动合同变更书》或《劳动合同顺延确认书》等书面通知更为妥当。告知其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法定事由及顺延的期限,并要求员工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确认,以避免因理解偏差而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同时为单位应对劳动争议纠纷时提供书面证据。大部分的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协商,来改签长期合同,因为这样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在管理的时候会比较的方便一点,而对于劳动者来说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当然还是有一些劳动者是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的,因为这样可能会比较的方便一点。
  
  
  


·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在试用期辞职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有哪些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 按立法意图来说是应该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的工资数额,但在实际中却比较难实现,因为有些员工的工资浮动较大,无法固定,比如: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等,若是固定不变的,可能对企业不公平,也可能对员工不公平。 一般而言,双方在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1、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不支付聘礼的情形。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


·童工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未成年工与童工,毕竟这是两类不同的人。那么法律中对童工年龄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规定怎么规定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


·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一个好的,完整的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肯定还需要进行装修以后,才能被您使用。生活中,即使是我们您买的房子也是如此,房子装修的时候,势必会有油漆工程的存在。油漆工程完工以后,如果不进行验收的话,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那么,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 油漆工...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工资买了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


·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公路建设也随之发展。公路工
      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公路建设也随之发展。公路工程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工程质量保证金指的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保修书。一般保证金占建设工程款的3%-5%。一般保证金在建筑工程竣工并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建筑工程预留款中存在质量缺陷的资金。那么公路工程质量...


·劳动者在工作前
      劳动者在工作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有一些特定的条款保护着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特定的劳动合同条款,约束着双方的行为。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呢 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既然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只用单位盖章没有法定代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