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在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开始需要先签订认购书,然后交付购房定金,之后才是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然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圈套
  
  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1、“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2、“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3、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4、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5、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6、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7、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此外,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文的分析,您应该也已经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了吧,需要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很特殊的合同,其主要的内容其实都是由房管局事先规定好了的,即有一定的模板,但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一般开发商还会与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里面会作出一些特外的约定。因此,购房者不仅要仔细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同时也不能忽略了补充协议。
  
  


·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婚前房产公证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中并没有多少人去做婚前房产公证,那么婚前房产用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因为...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分别处分...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说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支付的时候,一般是可以通过分期支付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这两种方式来进行支付的。可是,也有时候是对方是没有能力进行支付的。那么,如果是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介绍。 一、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


·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夫妻婚前、婚后、单方、共有财产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夫妻的共同关注,尤其是家庭财产中比重最大的房产,如何区分、如何归属、如何判决等,都是您关注的焦点问题,那么,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呢?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应该如何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呢?此外,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家,对卖方一房二卖的行为可以要多少赔偿呢?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如何确定一房二卖的所有权 ...


·结婚买房可以写个人的名字吗?
      结婚买房可以写个人的名字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协议书,一般在我们进行买房的时候都是要进行签订的,但是购房协议书的签订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购房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什么样的购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参考。 什么样的购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


·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五证不全的房子不能网签备案,网签是需要房产证的,无证不全是没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会有法律纠纷的,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的,大家一定要三思。没有保障的房产,不管是有多么的便宜,大家都不要动心。 一、五证不全的房子能网签备案吗 不能。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