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包办婚姻肯定是违背了婚姻的初衷,并且也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而且有些比较情节严重的包办,甚至存在着暴力干预的这样一种行为。在包办婚姻的过程当中,由于女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即使包办婚姻是没有夫妻感情的,但是包办婚姻并不代表着就不会有孩子。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包办婚姻生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处于包办婚姻关系当中的男女双方都要知道,虽然包办的婚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婚姻关系,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不受夫妻关系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离婚以后,双方也要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处理的时候和正常婚姻关系的处理原则都是一样的。
  
  
  


·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重婚罪,怎么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


·一、成年孩子对离婚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分割权?
      一、成年孩子对离婚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分割权? 成年孩子对父母的共有财产没有分割权。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每月给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
      每月给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的表现形式并没有故意少给生活费即“经济控制”的相关规定,但是通过故意少给生活费这种经济控制手段给对方造成伤害,进而上升到精神方面的压抑,所以同样构成家暴。二、遭遇家暴怎么维权《反家庭暴力法》中扩大了家暴的主体范围,就目...


·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之后,是可以按照刘晨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那么,具体来说,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协议离婚后女方还能要赔偿吗 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2023重婚包括哪几种情形
      重婚包括哪几种情形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


·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
      婴儿一般都是指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不过让很多离婚夫妻困惑的是此时不知道婴儿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离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满2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对方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有时候,我们身边会发生这样一件事:夫妻双方有一人或不履行家庭责任,或两人在许多方面产生分歧,至此不得不申诉离婚。但有些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这与大多数情况下的离婚不同。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我们来看一看。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含义 宣告婚姻无效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