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确规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因而会问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案件需要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
  
  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的程序
  
  (一)关于答辩期内调解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律师应注意,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些法院通常在答辩期为满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二)主持或参与调解主体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予以确认。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有些地区的法院在离婚案件中,设置了诉前调解程序,在立案之前,或在法院组织开庭之前,请一些具有相关资历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这对于促成和解协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应注意,以上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程序是可以选择的,而非必须的。因此,是否选择以上调解程序,根据自身案情掌握。
  
  律师还应注意的是,调解时,可能会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参加。若当事人认为需要不公开审理的,律师可向法院申请不公开调解,法院一般应当准许。
  
  (三)关于调解的方案与内容
  
  调解与庭审不同,调解方案可由调解人员提出,也可由当事人自行提出,并且,调解方案内容可以超过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责任,但不允许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条款内容。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计入调解书。
  
  (四)与判决书不同,调解书可以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在调解书中列明担保人,并交调解书送交担保人。
  
  (五)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意向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来说,不仅需要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案件受理之后在立案庭阶段同样需要调解,但进入开庭阶段之后的答辩阶段仍然需要进行调解。这是因为为了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家庭和睦,调解是一个很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离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在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没有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育及其他的原因就会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条件收养孩子,也不知道收养孩子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介一下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一、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女子深夜外出遭抢去哪报案
      女子深夜外出遭抢去哪报案一、报警方式: 1、有一个短信报警:12110,或者就是直接打电话110 2、手机上安装一键报警或其他紧急报警电话。 3、手机上长存附近片警的报警电话。 二、报警地点: 1、附近警察局 2、离自己较近的治安亭 3、离自己较近的执勤人员 三、预防事故措施: ...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
      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 一、只要抓住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能多分财产吗 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有效的婚前协议书,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1)书面。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2)双方出于自愿签字。 (3)公证。 (4)在合理、公平、以...


·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有子女的家庭离异后其孩子一般是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养育,但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具备抚养权的一方却以各式各样的借口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拥有抚养权却不抚养,这时作为不具备抚养权的另一方应当怎么办呢? 如果拥有抚养权不抚养的一方不能很好的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提供有利...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
      当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有一部分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不熟悉申请过程,或者是本人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自己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那么,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我们将会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请求国家赔偿。委托他 人请求国家赔偿的...


·男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男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