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探视权被侵犯的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离婚以后,实质抚养孩子的这一方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让另一方正常的对孩子进行探视。这样做表面上好像是仅仅不让对方探视孩子,但实质上也应该考虑一下对孩子感情上也是有伤害的。当事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可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对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的相关规定。
  一、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1、《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有探望权的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婚姻法》还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2、实践中的做法是: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需要提醒的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不是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强制,而是对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言的。也就是说,探望权的强制执行以子女的同意为前提,如果子女(一般需年满十周岁)不愿见未予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执行探望权。
  二、探视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起诉终止探视权的情况包括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婚姻法当中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这一方是有权利探视孩子的,所以如果一方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就是坚决不让自己见孩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介入,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在法院下达判决书以后仍然不履行的话,不排除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这种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就离婚以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请法院进行裁决,在很多的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那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


·一、新婚姻如果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一、新婚姻如果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另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执行了很久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我国的过度增长的人口,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处罚,那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体视相关的情况而定...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以分割,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两人是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那么对于婚前财产便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一、法律上非婚生子不抚养费吗?
      一、法律上非婚生子不抚养费吗?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也应当支付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原、被告非婚生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姓...


·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能够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一些人在面对离婚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担心如果自己起诉离婚会不会失败,有了这些顾虑后就觉得请律师更靠谱,但是经济可能有不允许。那么,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


·追索抚养费主体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现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甚至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而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在离婚时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称承担,通常孩子,如果是未成年人就有要求父母给予生活费的权利,那追索抚养费主体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一、离婚男孩抚养权该怎么办?? 没离婚男孩抚养权若是父母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任何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书写诉状之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在审理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