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的劳动争议都是因为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公司和员工针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当然,员工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在寻求国家有关部门帮助的同时,员工个人也可以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确认都是有法可依的。
  
  一、在我国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了: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在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上,首先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书面合同。不过国家同时也规定,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话,只要员工和公司属于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仅凭这些就可以确认劳动关系。
  
  
  


·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在我国边坡工程质保期限是多少年? 边坡工程的质量保证期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边坡对工程影响的时间差别,可分为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两类;根据边坡与工程的关系,可分为建筑物地基边坡(必须满足稳定和有限变形要求)、建筑物邻近边坡(须满足稳定要求)和对建筑物影响...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工程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 合同法规的期限,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
      一、已离职工伤二次手术待遇由谁支付?1、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


·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后,有的人会收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的拿的却是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与离职证明的作用一样吗,这两个在含义、作用上都有所区别。最简单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社保局领取失业金,离职证明却不可以。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


·超生三胎劳动法能保护我吗
      超生三胎劳动法依旧能保护。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并没有说超生不能享受产假,只要是生育,就可以依法享受。所以,超生的情况与计划生育一样是有产假的,单位不给超生女员工产假的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超生和受不受法律保护没有关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若依法...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出去找工作的话,一般我们称作应届生,作为应届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会有很多都不了解不知道的地方,所以找工作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签OFFICE的作用是什么,那具体来说应届生入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呢? ...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由于市场经济不景气,许多工厂纷纷面临破产倒闭。工厂老板丢下员工跑路了,员工讨要说法无门路,不仅没了工作,连该拿的薪水也没拿到手。那么,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下文是关于如何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


·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我们在找工作的是,一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来进行确定劳动关系,而对于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是有其他的方式也是可以确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认定中小型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标准的知识。 一、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


·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
      职工工伤鉴定认定书下来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以继续我们的工伤赔偿过程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或许您都比较陌生,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以下法律知识的指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要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保证工伤赔付的顺利的展开。 工伤鉴定之后,拿到劳能力鉴定结论后,...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工程质量事故。其实在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以后,相关部门也会调查清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如果是人为因素的话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