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纵火罪量刑应该如何理解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刑事案件的条例也都在不断地变化,纵火,相信您也都很了解,就是故意放火,这一现象已经触犯到了法律,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故意纵火罪量刑应该如何理解呢,我们又将如何去判定,下面,我们就走进探究探究国家法律对这一罪名的判定,希望可以给你们带来帮助。
  
  故意纵火罪量刑应该如何理解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根据法律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1、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2、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综上所述,就是对故意纵火罪量刑的说明,我们可以从中知道,故意纵火,造成一定的人生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的我们要立即追究责任的,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未造成后果的,我们依据法定刑处罚。
  
  
  


·犯爆炸罪怎么判刑处罚?
      犯爆炸罪怎么判刑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一、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一、用文字性骚扰算不算犯罪? 文字性骚扰不属于犯罪,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


·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刑处罚
      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双方大打出手,此时就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害,其中最严重的自然就是打死人的情况,毕竟这直接剥夺了对方的生命权,并且还是采取的非法手段。在符合一定标准之后会被认定为犯罪,但要是行为人同时也具有自首情节的话,此时打死人自首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但实践中,持械的认定却不太容易把握,什么样的情况构成持械在实际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各种不同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了法律人士对聚众斗殴...


·无原无故该判什么罪?
      报警,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无故打人达到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


·我判了缓刑同案上诉我能先出来吗
      可以。同案犯上诉不影响缓刑,上诉不加刑,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刑事自诉诽谤罪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诽谤罪的程序是怎样的? 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


·抢劫罪犯罪中止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抢劫罪犯罪中止判刑的规定是什么?抢劫罪犯罪中止判刑的规定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抢劫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上,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区別具体是什么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