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可见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过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保管不善,而出现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那一般买房子的合同丢了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购房合同丢了需要如何补救
  (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重新签合同。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声明合同作废,重新签合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签变更协议。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买房子的合同丢了怎么办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买房子的合同其实是很重要的,之后办理登记备案、进行房产过户时其实都是需要提供的,那么要是买房子的合同丢了怎么办呢?此时其实也不用太担心,毕竟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看是重新签订合同,还是签订变更协议。总之肯定会有一个解决办法,但这样都是会耽误事情的处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要小心保管相应的证件、合同。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


·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
      ,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房产分割越来越成为成为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首先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认定。那么夫妻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房屋产权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键应考虑以下几点因素:签订购房合同的...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


·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 离婚藏匿不动产如何处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会选择铤而走险,转移共同房产。而要是另一方发现对方离婚转移房产的话,那么您知道此时该怎么办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如果不动产产权是夫妻二人的名子,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却不能...


·即使是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环境要好、采光
      即使是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也是有一定的要求,比如环境要好、采光要好等等。而要是在租赁了房屋之后才发现,房屋晒不到阳光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退租?针对“房屋无阳光可退租吗”的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无阳光可退租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造建筑物,不...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规定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


·霸州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霸州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河北省霸州市政府、河北廊坊文安县政府双双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当地累计缴纳12个月 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限购1套 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 ...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可以,《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