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营运类机动车指从事道路运输的盈利性目的的机动车辆,像平时的公交车,客车,大型货车等,这些都属于营运机动车。所以一般营运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可以说带来的损失比较惨重的,因此营运类机动车疲劳驾驶或者是醉驾,处罚后果也更为严重一些,就比如醉驾。那么,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一、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年内不得考驾照?
  1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营运类机动车,如果发现司机涉嫌醉驾的话,将十年内都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且即使重新考取了驾驶证,按照规定,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也就是说,营业类机动车只要醉驾,影响是一生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人民检察院会依法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票质押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且应当将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设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物。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一、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这属于交通肇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4、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
      一、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谁?无继承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给亲属。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那么就由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发生车祸,肯定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车祸双方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理赔是在你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致人伤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过错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犯罪嫌疑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许多企业有时候会出现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股东行使股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是股权转让最常用而普遍的方式。股权的只有转让,也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


·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开庭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法院开庭多久?一般2个月,迟不得超过3个月。《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很多人并不会积极的去承担责任,而是逃避,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害方权益得不到保护,有的人甚至因此丧命,为了能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我们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婚姻这个事项规定是比较多的,《民法典》规定啦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些事项,实际上很多人在婚前都购买了车辆,因此您都想清楚了解一下《民法典》对于婚前买车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