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如果有新员工入职的话,公司人事部门肯定需要配合新员工,帮助新员工及时的办理劳动关系转入的。而且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自己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员工只有正常的将劳动关系转入公司以后,才方便自己在日后开展工作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正常转入,这对员工和公司都非常重要。
  
  新员工劳动关系转入的流程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分别是新员工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结束等。其实只要公司和员工互相满意的话,公司会将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都告诉新员工的,而且新员工到了公司报到以后,公司的有关部门也会协助自己将劳动关系转入公司的。所以这一点,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也没有必要过分担心。
  
  


·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辞职,那么也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的,否则构成违法辞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辞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辞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很常见,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那么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包括哪些内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进行索赔,根据工期索赔报告相关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当发包方未能履行义务时,可按程序要求索赔。下面将为您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辞职时...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应对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制度,但个别劳动者,特别是在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当中,可能出现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律条款及风险 1、法律条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向单位辞职的话,则也是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同时法律中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试用期是3日,转正之后是30日。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到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行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必然结果,减少因为缺少行业规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公民的去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去工作人员因公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得到过埃及赔偿,对于拒不支付赔偿款额的,受害人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要按照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审理案件,并进行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


·一、外资公司劳动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外资公司劳动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外资公司劳动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劳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在我国很多劳动者有出国打工的情况,出国打工会存在比较多的问题,而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是比较重要的,而到外国打工签订的是涉外劳动合同。二、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