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标准。但是人非圣人,我们也免不了会犯一些错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处罚单,那么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罚款通知单范文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 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望你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注:对本通知如有疑义,请在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设计工程部,否则按此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地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工程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范围
  
  适合于淮安龙凤旺万家婚庆用品创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 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五千元以下的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不予以支付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第四条具体实施细则
  
  1、混凝土裂缝每处罚款500元,造成楼面渗漏水的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屋面渗漏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立即处理。
  
  2、地下室渗漏每处罚款200元。
  
  3、地面起砂、起壳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4、抹灰起鼓、裂缝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5、卫生间积水、漏水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6、管道堵塞罚款50元,责令立即疏通。
  
  7、砌体轴线位置、墙面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8、外墙上下洞口偏移,超过允许偏差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9、砌体灰浆不饱满,砌体未浇水湿润砌筑,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10、砌体未进行上下错缝,出现竖向通缝,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11、配筋砖砌体马牙槎应遵循先退后进,违者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12、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轴线位置、层高垂直度,超过允许偏差,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工程质量罚款模板。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工程质量要求以及工程中的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视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这些规定,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更是对大众的生命安全负责。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一、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公司辞退的话,工资没有给,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帮助。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对于工程的建设者来说也是万不得已的情况,而对于居民来说夜间施工可以说是一种骚扰,所以国家对于夜间施工的问题也是做了很多的限制的,首先便是如果想要夜间施工那么一定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


·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业还存在有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有些人认为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属于童工,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属于童工。对于童工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工人的年龄来进行判定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童工的定义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


·职场员工新入职应该做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面临择业的时候,新入职应该做什么,这是很多初入社会的人都将面临的问题。无论是选择跳槽融入新职场还是刚踏入社会准备进入职场新环境的我们,都有哪些需要了解和注意的地方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解答一下职场员工新入职应该做什么。 一、新入职如何做自我介绍? 1、做好准备工作 新入...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通常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那此时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如果建立的属于劳务关系的话,那此时自然签订就应该是劳务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只有一字之差,那您知道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一、退休工人有没有误工费? 是有的; 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从...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那具体来说,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吗?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是产生雇佣关系,在劳动期间发生意外就是工伤。但要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