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离职的情况十分常见,员工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的员工自行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就不来上班。等人们找到新单位后,新单位会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个时候员工才发现原劳动合同还没有解除。那么,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要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方法解除。带动合同已到期,双方没有协商延长的应当自动解除。你自动离职可能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你需要与原来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最好向原公司查明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何是原公司工作失误,如忘记了你的劳动合同,你请求解除这是最好的。如果是因你擅自离职,引起劳动纠纷原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只好与原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自离了劳动合同没解除,劳动者可以打电话回原来公司,要求原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申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员工离职,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如果员工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的话,员工可以要求企业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企业拒绝办理的,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员工自行离职的,应该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方面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该支付补偿。
  
  
  


·劳动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是什么?
      大部分读者朋友们都属于劳动者,而劳动者的权益是最容易被他人损害的,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颁布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社会保障法是什么呢,又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和条款呢?下面我们就告诉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关系法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
      对于我们的工作方面来说,劳动合同基本上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了。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方面也有诸多规定。我们您也都知道在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就解雇我们的,是要有前提的。那么劳动合同解聘方面有什么规定? 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那些标准
       一、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 1、标准规定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 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那么,苏州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指...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目前,根据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来看,涉及到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指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因而,针对不同的人员,缴费的档次不同,退休时所在之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不一样,最终计算出来的最低退休工资均不同。因此,在自己缴15年社保之后,实际还需要结合当时...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内容是怎样的?
      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水电等等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如果说有三天我们经历没有水没有电的生活,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很难熬,觉得这样肯定是生活不下去的,所以说如果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水电等问题的,那么对于生活是会造成很多影响的。那么地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怎样...


·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我国对童工的界定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虽然您都清楚童工是包括在未成年人当中的,但具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不太清楚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


·劳动法对雇佣童工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对雇佣童工的认定是怎么样的?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童工的界定是怎样...


·公司拖欠抽成劳动法可以告吗
      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提成工资制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一般适用于营销岗位,是按照业务量或销售额提成,即多卖多得。提出工资是工资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


·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各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书,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不过用人单位或者说员工本人依然可以对工伤伤残鉴定的结论存在争议,并且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再次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