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品房建成后,除了主体结构外,小区里面还有很多其它设施,人们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要注意条款完整。有时候,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会涉及到房屋配套设施,对于配套设施的认定就显得比较重要。那么,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房屋设施范围包括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1、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2、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二、房屋设施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开发商卖商品房的时候,都声称配套设施齐全,方便生活。按照规定,房屋设施范围小区内设施和商品房小区外设施。像小区绿化工程、电梯工程、照明设施等。而小区外面的医疗机构、学校、商场等属于广义上的配套设施。房屋内部的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后,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投诉。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供你参考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享有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但由于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他们关于租房合同的解除权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权是怎样的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


·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立房产遗嘱可以不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


·出卖二手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出卖二手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1、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该点要注意...


·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
      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这个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不妨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 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取决于个人购房贷款还...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很多时候房产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之一,而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往往也会对房子做出判决。那一般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1、婚后共同出资买房...


·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
      离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自由恋爱观念深入人心,不在约束于传统的观念之中。而在离婚过程中还是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经常存在纠纷的问题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办理流程 1、到公证...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我国近年来征地拆迁的数量巨大,所以也有许多人获得了安置房,但是随之而来也有许多问题,例如安置房的买卖问题,您都知道安置房在买卖上有许多限制性的规定,那么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资料,解答您的问题。 一、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 我国《合同法》...


·购房买方违约金一般赔多少?
      购房买方违约金一般赔多少?买房违约金关于买房违约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标的额才能确定,而法律在这方面也仅仅是规定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二、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确定?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


·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子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婚姻法规定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您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子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有效吗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