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保障租房人的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可以缓解因房价过高带来的住房紧张问题。那么去除这些好的方面,他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就以广州房地产租售同权为例,我们来看看。
  
  17日,广州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将出台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下称“租赁16条”)。“租赁16条”亮点颇多,对市民而言,租房者子女可就近读书,进一步落实租购同权,由此产生的学位房租金变化值得关注。对于市场来说,“3·30新政”后公寓房市场是否会迎来机遇、未来房价走向如何、现代租赁市场如何建立值得探讨。就城市发展而言,租赁市场更加规范,结合以往的落户、公租房等政策,广州对人才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租赁16条”具体落地也将派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后续仍会有诸多调整,但业界看好“租赁16条”的未来发展,认为其从另一个角度满足了市民“居者有其屋”的需求。
  
  “新政策将改变人们对购房需求的方向”
  
  此次“租赁16条”最受关注的是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的规定。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去年以来,尽管广州已出台了“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可向所在区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政策,但如今出台的新政,则更明确强调了租购同权。
  
  至于政策所强调的“符合条件”这个前提有哪些呢?
  
  《方案》明确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不过,具体执行细则仍需广州市及各区教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给出详细的解读。
  
  在广州链家研究院院长周峰看来,广州的名校入学指标“僧多粥少”,越秀等老区的教育资源本就紧张,所以一开始就全市统一来实行“租购同权”的可能性不大。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各区分开执行。目前,今年的入学指标已经完成,所以真的实施也要到明年,不管如何,租购同权给予了租户子女就读名校的机会。
  
  “新政策将改变人们对购房需求的方向,”广东中原房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不用买房,只要租房就可就近上学,长期来看有着学位房刚需的购买者将会减少。但是租赁市场的回报率较低,投资客对于学位房租赁市场的热情有限,所以学位房的租金总的趋势会上涨,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而广州世联行首席技术官黎振伟表示,学位房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教育资源短缺或不平衡,相关政策只是治标,治本还是需要政府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
  
  销售市场未必好转,租赁市场迎来一拨新“包租婆”
  
  “租赁16条”另一大亮点是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且调整后用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今年广州出台的“3·30新政”要求:全面禁止“商改住”、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一手商服类项目销售对象只能是法人单位,个人禁止购买,再次转让也只能卖给法人单位;新政实施前购买的商服类项目可转让给个人,但个人再次转让需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
  
  如今的新政显然带有为“3·30新政”“补漏”的成分,虽然同样要求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但业界的理解是:最起码,因“3·30新政”影响而处于销售冰冻期的在售“商改住”项目,可以通过改造成租赁住房的方式而“拯救”项目,开发商可从卖楼者“变身”成物业长期持有的“包租婆”了。
  
  不过,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方案》中的表述与此前中央、省文件精神一致,即只是针对企业,针对经营行为,商业水、电、气价格改为民用;不涉及个人手上的商办物业(包括公寓),不涉及买卖转让,不涉及土地性质与年限的改变。所以对商办公寓项目的销售利好不多。
  
  对此,黄韬表示认同。这给了商业用房一条出路,但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土地性质与年限并没有改变,所以对于商办公寓项目的销售影响并不大。
  
  房地产分析人士刘晓博认为,允许改造成租赁住房的是“商业用房等”,这个“等”,有进一步想象的空间。此前大城市一直在整顿“工改居”,也就是控制工业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将来会不会有政策调整呢?可以拭目以待。
  
  同时,“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这是很大的利好,居住成本会降低。
  
  “由于‘商业用房’售价远远低于住宅,所以租金回报率会比较高。在这个政策刺激下,‘商业用房’的地板价状态相信会得到很大的改变。而‘二房东’这个职业,也会随着发展壮大。”刘晓博认为。
  
  不过,周峰表示,改为住房后的“商改住”项目也较难吸引白领等人群大批居住。“明显的问题是,新增公寓产品多分布在郊区外围,交通、商业配套都没有同步更新。”
  
  相比之下,随着这几年猎德等“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落实,“城中村”一改往日脏乱差的形象,中心区域的“城中村”成为很多都市白领的首选居住地。此次新政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的租赁业务。
  
  黄韬认为,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政府来牵头发展现代租赁业务是一个好的尝试。因为企业进入租赁市场肯定需要盈利,而目前的租金回报率大概只有2%,政府发展租赁住房也是为了改变“住者有其房”的传统观念,要保证租金稳定。此外,租赁行业属于重资产运营模式,中小企业业务承担能力有限,需要政府的引导。
  
  从上的广州房地产租售同权政策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个政策如果实施不到位很可能会加剧社会的住房矛盾问题,比如说这很可能会催生出一大批的专门收租的人。住房资源会急剧的减少,那么这个政策实施的意义也就没有达到。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2023年农村土地新政策包含哪些内容?
      新政策出来后,2020年农村土地改革是最为激动人心的一年,各地农村的土地改革制度都正在火热的进行之中,做到实实在在的为农民谋福谋利,而2020年也是改革的收官之年,所有的改革都要将在2020年底收官结束,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来看看2020年农村土地新政策的内容:2020年农村...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所导致的。所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就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河南省道征地...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的重要性对于中国人来说不言而喻,土地的问题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的问题,两者紧密联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具有时间限制,那么就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40年后怎么办这个...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权是对拥有土地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才能算真正的拥有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力,那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哪些呢?一般有三种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无偿收回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异地公安机关在进行传唤的时候,是属于不合法的程序。派出所异地传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犯...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江堰的建设工程从很早之前就开始了,近期又开始动工,对于都江堰的建设中存在的农民补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您密切关注的问题,那么到底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什么具体的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作为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是很少的,其在开发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另外,发行股份、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融券手段。对于企业而言,利息是必须要考虑的。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