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在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时,其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有些家庭中孩子的情况特殊,即使已经满了两周岁,但此时仍是需要母亲的照顾,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处理抚养问题的时候,母亲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当然,二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作为一项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3)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子女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二周岁以下子女可随父亲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由此可见,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普遍原则,以有特殊事项存在而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要是离婚夫妻没有处理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那此时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当然,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至于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刑事法全文重婚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近年来离婚率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时会发现重婚现行的存在,对于此种情形,我们知道,是触犯了刑事法规的情形,需要移交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全文重婚的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对于重婚,会被如何处置呢? 一、刑法全文中对重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
      已经产生的抚养费能否主张以前的抚养费是可以追回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追加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违反了刑法中的拒不执行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婚姻法对抚养费时限的给付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对抚养费时限的给付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


·领结婚证要办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要办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被法院受理的无效婚姻开庭吗?
      被法院受理的无效婚姻开庭吗?1、无效婚姻需要开庭,虽然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除了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确认其效力。2、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有的人结婚后发现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向...


·犯重婚罪法院如何判决处罚
      重婚本来只是一种民事上的行为,但因为这样的行为对家庭的影响很大,因而我国才上升为了刑事犯罪,即重婚罪。而此时犯重婚罪实际处罚的对象不仅仅是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是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话,则也是犯了该罪的。那一般犯重婚罪法院如何判决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
      现实中,有很多人还是坚持固有的思维,只要涉及到打官司就一定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这在诉讼离婚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不过请律师并不是免费的,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那一般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洽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谁提出来,都有可能赔偿给钱。没有,即使自己提出离婚,也不要赔偿对方损失。单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要赔钱,离婚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事由,离婚时是不存在向对方赔偿的问题...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一、军官证登记结婚证是无效婚姻吗? 军官证登记结婚证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我国婚姻采取的是登记支付,不能仅凭借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就去判断婚关系是否无效。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婚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婚姻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