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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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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生活中工作之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其中涉及到了双方责任以及期限等内容,当然也包括了甲乙上方的一些关系利益的资料,合同是甲乙双方相关的较为私密的东西,于是保密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但现实中也偶尔会发生合同违约保密的现象,我们今天就来了解,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是什么?
  
  责任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因此,实践中用人单位主张要求劳动者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金,只要证据充分,且能够证明损失,一般情况下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保密协议书从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有义务遵守。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补充协议是从属于劳动关系的。单独签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有效。保密协议具备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且保密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劳动者随时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保密协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应当继续履行。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违约保密责任规定了甲乙双方的责任范围。比如个人违约泄密了,就要对用人单位进行损失赔偿,而单位若泄密也要对对方的损失负责。所以甲乙双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应重视保密协议书的签订,并且要清楚保密协议书的有效性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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