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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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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的名称变更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肯定各位股东都是要参加的,并且具体发生法律效力是依法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变更以后才可以的。一般同一个公司不可能同时要变更公司的股东名称或者法人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到政务大厅的工商局窗口可以办理,这个通常是走变更登记的事务流程。需要提供给支持变更的各种凭据原件,如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等等,还需要涉及到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确认变更。
  
  (一)、公司法人变更申办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在上文当中,我们对于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给您分别进行了不同的阐述,因为本身变更公司的法人股东或者名称就是不一样的,需要到工商局提交的材料也不同。涉及到公司具体要变更的项目,您可以参照上文对号入座,不过工商局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其他材料的,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当面咨询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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