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商标撤销答辩时行政复议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商标撤销答辩时行政复议吗我国为了防止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我国公民的正常合法权益,所以规定一般的行政机构作出的行政决议,公民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其中自然就包括对我国工商管理机构的行政复议。工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受到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约束,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在我国商标撤销答辩时行政复议吗?
  在我国商标撤销答辩时行政复议吗?
  可以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申请书不完备的,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管辖。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通过我们给您整理的详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工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撤销了申请人的答辩状,完全可以向更高一级主管工商管理机构的主管机构提起行政复议,因为我国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当中规定,行政行为侵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话,符合提起行政复议的要求。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


·抢注外国商标被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外国商标被撤销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这类事件可谓是层出不穷呀,而这类情况之所以频频发生,首先是由于一些企业觉得有利可图,毕竟抢注他人的商标后就可以直接利用其良好的商标信誉来开拓属于自己的市场,又或者是可以高价出售给他人,以获得高额的转让费;其次是因为抢注商标几乎没有违法成本...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为了缺保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标作为一个也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商标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思想的传递。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所以商标的转让就要十分谨慎,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商标权转让管辖...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专利诉讼是有关专利纠纷的诉讼。广义上的专利诉讼指所有关于专利权争议的诉讼。狭义的专利诉讼仅指对专利机关有关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所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商标中两个字相同是否侵权
      在我国两个字相同的商标不会构成侵权,相应的商品的商标的组合方式和文字方式多种多样。相关的商标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相应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商标申请办理。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的,如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仅是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咨询的话...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