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由于长时间进行刺眼的工作导致自己眼睛受损,视线模糊无法正常行走以及生活,像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导致的伤残呢?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不是最正确的答案,还是要对照官方的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才能得出比较准确的答案。如下就是眼睛工伤鉴定伤残标准。
  
  一、眼睛工伤鉴定伤残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
  
  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9)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7)晶状体部分脱位; 8)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9)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0)外伤性瞳孔放大;
  
  综上所述,根据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以上情况已经达到了二级以上的伤残等级了,所以是可以判定为工伤并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但是工伤鉴定结果必须由专门鉴定机构得出才足够权威,这也是向单位索赔的最合法合理的凭证。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调解吗?
      一般来说,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会签署劳动合同,以此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出现劳务纠纷时,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调解吗? 一、关于确认劳...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集中于以下几个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


·员工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法律都赋予了他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清楚,具体应该在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
      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加班费的标准是超过工资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


·公司辞退丙肝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丙肝员工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 ...


·非法用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非法用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短文和您做个简单分享。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立案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与双倍工资
      很多劳动者因为不了解法律,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被开除就不知所措。我们将在这里为您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什么?请您仔细阅读。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