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的现象在各类家庭中都屡见不鲜,处于弱势的受害者以往总是忍气吞声,这样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那么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维权?其实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维权途径不尽相同,常见的家庭暴力维权途径又有几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维权呢?根据家庭暴力处于不同阶段,受害者的维权途径是不同的,具体包括:第一是家庭暴力行为正在进行时;第二是已经遭受家庭暴力后。下面将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维权途径”做详细介绍。
  一、家庭暴力行为正在进行时的情况
  在家庭暴力正在进行的时候也是制止暴力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受害者损害的时机,这时受害者应当抓住周围所有可能的资源寻求帮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求助其他家庭成员予以制止。如果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制止,应及时寻求外界帮助,如可以拨打“110”电话,公安机关将会予以制止。也可以向居住地周围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呼救,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2、邻居目睹到家庭暴力行为发生或者听到受害者的呼救时,应出面劝阻或者及时拨打“110”电话,或者向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报告请求帮助。3、具有自我防护的意识和部分能力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当告知施暴者自己有免受暴力侵害的权利。如果不能有效制止暴力行为,应当在其他家庭成员的帮助下,迅速离开暴力环境,及时拨打“110”电话,或向有关部门、邻居求助。
  二、已经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情况
  对于家庭暴力过程已经结束的受害者,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进行取证,以便为后来的维权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此时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受害者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自己所在单位提出请求,以上这些部门应当找到施暴者进行调解。2、受害者可以打110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此时实施暴力造成受害者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3、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4、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到强制、被恐吓等园艺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疾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5、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共益组织等求助。家庭暴力不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对于整个家庭可能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负面影响,对受害者以及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以及今后的发展可能都会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因此建议当事人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当果断采取措施。至于家庭暴力维权途径,上文中也作出了分析,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下帮助。
  
  
  


·当众强奸妇女怎么处罚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当众强奸妇女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中的情节加重情形,要受到更严重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一、结婚后发现被骗婚了怎么办? 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涉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新婚姻法 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 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最近出台了《民法典》,而《民法典》是对于所有结婚的当事人或者还没有结婚的人非常重要的。因为《民法典》当中规定了结婚的要件已经离婚的相关事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


·一、离婚后男人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一、离婚后男人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


·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
      一、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


·离婚诉讼第二次期限是怎么要求的
      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还会“策划”第二次离婚。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要求,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时间有一定的要求,不允许在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马上又再次起诉离婚。那现在离婚诉讼第二次期限是怎么要求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第二...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
      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的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


·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开放,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也成了普遍的现象。我国法律也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确已无法生活下去的,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那么,无过错起诉离婚需要遵守什么程序?详情参考下文。 不管有无过错,诉讼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