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
  
  一、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专利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
  
  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出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复议,且复议已经立案受理,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有等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先行进行复议程序,因为复议程序简捷,不收取费用,且承办人员具有相应的专利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专利法是为了充分的发挥出行政复议在解决公民的行政争议是的重要作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知识产权和防止盗取脑力成果的行为的重要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可以来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讨论。
  
  


·企业如何申请注销商标?
      当事人如何申请注销商标?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注销申请的申请日期,以递交日或寄出的邮戳日为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注销...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 广义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依照现行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的所有活动总和。这样更广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定义才能更系统、全面的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所有内容。 其一,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一、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


·专利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专利入股 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在运用专利进行出资中除了涉及专利本身的特殊性外...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
      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费用赔偿是怎样的
      工商投诉商标侵权费用赔偿是怎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综上所述,对于商标续展的周期一般是在三个月,而在商...


·我国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
      我国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判定专利相似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判定专利相同侵权成立; 3、其他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