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通信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标准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通信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标准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通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信工程的建设对社会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与时俱进,通信工程质量标准也在不断修订,那么我们来总结一下通信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标准都有哪些?
  
  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通信工程验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为不合格其余的为合格。
  
  首先,通信工程中合格的工程验收质量等级评定有两个等级,分别是“合格”和“优良”,两者评定标准如下:
  
  一、“合格”标准
  
  1、一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2、二类项目抽检的样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规定;
  
  3、三类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超差点值应不影响结构安全和设备安装。
  
  二、“优良”标准
  
  1、一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2、二类项目每项抽检的样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样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3、三类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超差点值应不影响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
  
  其中通信工程的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分别指的是:
  
  一、一类项目:
  
  1、中型项目或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
  
  2、省际通信工程项目;
  
  3、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部定通信工程项目;
  
  二、二类项目:
  
  1、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省定通信工程项目;
  
  2、省内通信干线工程项目;
  
  三、三类项目:
  
  1、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省定通信工程项目;
  
  2、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
  
  3、地市局工程项目。
  
  以上已将通信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标准一一列举,根据不同类别的项目评定标准也稍有不同,对于投资越高的项目,标准也相对较高。通信工程在生活中占的地位越来越高,加强通信工程的建设对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评定标准您如有其他疑问可在线咨询律师。
  
  


·工伤认定时限的介绍
      虽然国家的科技水平日益提高,职工工作期间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职工工伤事件发生次数仍居高不下,了解工伤认定有关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要知道工伤认定时限,这对我们最终能否通过工伤认定申请极为重要。以下是有关2017工伤认定时限的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
      您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享受工伤的待遇,得到相关的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鉴定工伤吗,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


·在我国强制戒毒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强制戒毒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吸毒本身潜在的社会危害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对于这些长期吸毒成瘾的瘾君子国家相关单位会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强制戒毒肯定就是将这些吸毒的人员关押在指定的场所当中集中的戒除毒瘾的,当事人在被强制戒毒了以后有些人还比较关心,在我国强制戒毒后单...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从劳务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一字之差,很多劳动者都分不清楚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也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很多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无法更好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从劳务关系到劳动关系,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转变,二者的区别何在呢?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哪里 事实上,一方面,劳务...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规定。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


·职工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职工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其实就是具体界定“上下班途中”的。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例》中...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风险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话,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这样一来,职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社保机构出具工伤鉴定书,是经过严格鉴定程序的,并根据有关鉴定标准得来的。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相关知识吧。 ...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