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参加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网络系统发展的很快,为很多人提供了便利,我们也都渐渐习惯了网络生活,比如网上购物。随着网上购物发展起来的还有物流行业,正是人们在网上购物的增多,就需要招收更多的快递员。接下来,我们谈一谈有关于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
  
  一、参加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是需要的,因为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有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如果想长期从事这一行业劳动合同是必要的。
  
  二、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是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2)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4)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
  
  (1)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
  
  (2)按招工对象不同分为: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
  
  (4)按劳动者一方人数不同分为;个体和集体劳动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
  
  (6)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个体经营单位等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关于快递员招聘要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就讲解到这里,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文献或者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关于劳动合同,是我们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还是有必要的。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部门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是不合法的,这是由于此时职员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以下法律规范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同时也给予了员工辞职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都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进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推迟发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推迟发工资合法吗用人单位因为疫情推迟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
      一、因为搬迁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额外月薪后终止劳动合同: 1、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有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的工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然没有...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可以。 1、《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 2、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


·上市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样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入职之后都可以报工伤,毕竟我们国家关于工伤认定的时候要求的是本单位的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一些伤害,所以入职之后就属于本单位已经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