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协议书的基本格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只不过由于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每对夫妻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拟定的条款肯定是结合婚姻关系当中的实际情况来约定的。针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自然也要在写书当中约定清楚,不过在写这种协议书的时候,可能有些人不是特别了解,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怎么写?
  
  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
  
  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
  
  立约人_________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婚,因_________原因双方自愿同意离婚。
  
  因儿子/女儿尚年小,现两人经协商,决定将儿子/女儿_________交由___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抚养协议,由邻居_________作见证人。
  
  1、儿子/女儿_________由父亲_________(或母亲_________)抚养,直至年满16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母亲_________(或父亲_________)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3、双方仍与儿子/女儿保留父(母)关系,享有探望权,没有抚养的一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
  
  4、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签字):_________立约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非常清晰的给您介绍了一下孩子抚养权在离婚协议书应该怎样拟定的这一问题,其实非常简单,双方只需要按照协商的意见,将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交代清楚,包括抚养费和探视权等这些至关重要的信息,将来发生了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抚养权也可以变更。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两个途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情况有什么
      现在很多夫妻在面对夫妻感情破裂这个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离婚。但是如果离婚的话就要对第三方的问题作出处理,包括财产,孩子及债务。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双方手中,如果离婚的话抚养权只能在一方手中。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情况有什么?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 一、对于哺乳期...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


·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属于谁?
      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属于谁?谁先提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是没有影响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法官首先要考量的是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成长发育,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男女办理复婚要什么手续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


·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您都知道夫妻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内的财产,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两个人的。如果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分割的也是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一、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坐牢吗? 可以,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