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酒驾行为在我国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就包括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之后驾驶,当然划分这二者主要还是根据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情况进行的。其中醉驾的情况更为严重,而我国也直接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即危险驾驶罪。那现在我国对酒驾怎么处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
  (一)道路要素道路范围的界定,直接涉及到道路交通管理调整的范围。准确界定道路的概念,可以解决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不如实统计上报、管辖权限争议、罪与非罪、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伤害)罪、作为与不作为等许多问题。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显然该定义表述还不够清晰,但可以看出二层含义,一是指道路的范畴包括公路、城市道路,二是指特定情况,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属于道路。(二)车辆要素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准确界定车辆性质,可以清楚地区分哪些是机动车,哪些是非机动车,实际工作中拼装车辆、无牌电动车等车辆的性质是什么,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是否交通事故。(三)后果要素交通事故必须是有人身伤亡,财物损失的后果的,如果没有损害后果的不能称为交通事故。因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四)过错、意外要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明知就是预见到、认识到,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当事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同样也是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当凶器危害他人,利用交通工具自杀等情况。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果。过失分为两类:一类是疏忽大意,另一类是过于自信。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是道路交通事故最重要的特征。(五)必须有一方或一方以上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应有一方是车辆,因此,自行车碰撞行人是交通事故,机动车碰撞行人是交通事故,但是人与人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结果致一人受伤则不是道路交通事故。(六)具有交通性质所谓的交通性质是指在道路上进行的人和物空间位置的移动。空间位置的移动是指行驶状态和短暂的停止状态,因此,行人与短暂停止的车辆发生的碰撞事故、车辆开动后,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公共汽车到站停车后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是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停车场里从停止的车辆上掉下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二、我国对酒驾怎么处理
  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听证程序。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可以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处罚;对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决定,经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罚;其他情形按一般程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罚。(一)简易程序(可由1名交通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备案。(二)一般程序:受案;调查取证(询问、检查、收缴、鉴定);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复核;决定处罚;执法处罚决定书。(三)听证程序: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接受听证申请;送达听证通知书;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意见书;转入一般程序。对酒驾进行处理,其实多数都是指的是饮酒后驾驶的情况,此时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也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而就会按照实际违章的情况,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不同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以及听证程序等等。而对酒驾怎么处理,其实也是从这方面入手进行的。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商业车险 费率改革的具体规定 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建筑物移交规定建筑工程质保移交是如何规定的承包方在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后,需要将相关材料进行移交,移交的材料分为实体和资料移交。所有的移交手续需要按照建筑物移交规定进行移交,一般来说,需要在发包方支付价款完成移交手续。但质保金需要在质保期后进行移交。具体来说,建筑...


·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
      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驾照和私家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受有损害一方如果不能及时追回赔偿款,那么起诉是他能做出的选择。一份完善的交通事故起诉书这个时候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呢?下面的我们将列举一下。 一、原告 1、原告...


·买继承房子需交多少税?
      买继承房子需交多少税?买继承房子需交的税如下:1、契税根据房屋所有权发生位移的不动产作为纳税的对象,如果所需要购房的面积为90平米内并且是头次购房的则需要缴纳1%的赋税,如果购买的面积在90平方-144平米并且是头次购买房产的则需要交纳1.5%的税收,如果不是头次购房或者购房面积...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一、接警问清案由。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二、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中出现肌肉萎缩能不能评残? 肌肉萎缩可以评定为伤残的等级的,但还是要看肌肉萎缩严重的程度; 1.工伤伤残的劳动能力标准: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残疾人证》的四级相当于部分或大部分丧失...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是需要负担主要责任。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进行诉讼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那么,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做一简单的介绍。 一、建筑工程纠纷诉讼应...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赔偿限额是多少很多人认识了解交强险是因为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您都了解,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赔偿,那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今天整理了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右转的时候转到了逆向行驶车道怎么处罚?
      右转的时候转到了逆向行驶车道怎么处罚? 一、右转的时候转到了逆向行驶车道怎么处罚? 右转的时候转到了逆向行驶车道的处罚主要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机动车逆向行...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一、酒后驾车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 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 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