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到近亲属三个字您都知道有哪些,但是在法律规定中的范围跟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是有区别的,三大实体法的近亲属也是不一样的,《刑诉法》上的近亲属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刑诉法上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民事案件中的近亲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三、行政案件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诉法上的近亲属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其实刑法上的近亲属跟民法上的近亲属除了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外是没有其他区别的,因为在有些范畴里面对近亲属的限定是比较严格的,在这儿要提醒您,一定不要弄混了。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是非常残忍的行为,因此,故意杀人罪也是我国法律处罚最重的犯罪。很多人都问过我们,如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会不会被判处死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作了...


·刑事案件抗诉时效过期了怎么办?
      刑事案件抗诉时效过期了怎么办?刑事案件抗诉时效过期了是不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抗诉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


·刑事拘留能保释吗?刑事拘留有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能保释吗?刑事拘留有哪些条件关于刑事拘留中能否适用保释的情形,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适用刑事拘留呢?刑事拘留购如果想要取保候审,那么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分析介绍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问题以及哪些情形下可以刑事拘留的问题。一、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处理未成年犯罪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侵犯财产罪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主体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主体包括什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