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商品房的买卖程序进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房验房等等。具体来讲,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因此购房者要谨防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陷阱,避免遭受损失。那么,购房者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一般经过下列程序: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程序,但很多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与准买受人之间确认准买受人在将来可确定时间与开发商洽谈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买卖双方有洽谈购房合同的义务。2、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签订契约前应全面了解房屋是否符合销售条件、是否存在不应有的风险、应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有的银行还要求购房者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投财产保险,从而还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4、对于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商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商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
  1、广告陷阱。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2、销售陷阱,内部认购,加大买房者风险。正当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之时,开发商其实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更糟糕的是,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3、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现场设“托儿”,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4、合同陷阱。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现今社会下房价的居高不下,人们在买商品房时要谨防购房陷阱,否则,一旦不慎遭遇购房陷阱,将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损失,苦不堪言。在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承诺,善于分辨开发商给出的承诺的真假,必要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或者是委托房产律师陪同购房。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房屋的买卖必须要签订合同,这是所有人都了解的,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它亦需要签订二手房合同。而签合同自然不仅是签上名字那样简单,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


·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分割共同财产,房屋时重要的一部分。婚前或者婚后买的是按揭房,还有贷款,一旦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离婚时仍有贷款的按揭房怎么分割。很多人不知道法律上如何规定。那么,俩人离婚房子贷款情况下房子怎么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婚后要是夫妻一方突然去世,此时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的人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


·开无房证明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
      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所以,无房证明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


·公司贷款买房是否可以其实是可以的
      公司贷款买房是否可以其实是可以的,这里面的购房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的团体法人,只要附条件都是可以的。不过公司买房不管买什么房子都视为商业用房,贷款的额度一般在房价款的50%,但利率要上幅10%,不过外资公司在国内只能买一套房子。2、公司买房贷款和普通的购房者差...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可以吗? 我国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还可能面临被拆的风险。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所以,小产权房...


·最新的商业贷款买房流程
      买房置地是中华民族历来的传统,就目前情况来看,平均每个家庭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对于经济处于小康水平的家庭来说,全款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时就需要商业贷款买房,接下来专门带您来了解一下关于商业贷款买房流程的一系列问题。 一、商业贷款买房流程 具体如下: 1、首先要咨询...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阳光房防止高空坠物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我国一直以来提倡环保,亲近自然,保护和谐美好的自然家园。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这种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人们在各个地方都讲求追求自然效果。而阳光房在扩展房屋视野的同时还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阳光充足的室内环境。但是阳光房大都是玻璃盖成的,其不如钢筋水泥更加耐砸。因此考虑修建阳光房...


·在我国房屋怎么评估做他项权利证书?
      在我国房屋怎么评估做他项权利证书? 因为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书的时候是需要由业主出具房屋评估报告的,肯定银行要确认当事人所申请的贷款跟抵押物的价值是同等的才能够降低银行的风险的。所以过程当中就需要先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并且获得评估证书,但是有绝大多数的人第一次接触到房屋评估这种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