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缓刑是什么意思?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同时也有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比较小的罪犯,往往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官会同时判缓刑。那您知道判缓刑是什么意思吗?在判了缓刑之后也是有被撤销的可能,通常符合什么条件会撤销缓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缓刑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还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经执行。累犯不适用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家庭有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适用缓刑。惯犯、有前科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及犯罪后拒不认罪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二、撤销缓刑的条件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撤销缓刑的条件:一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二是发现漏罪,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还有未被判决的依法应当追究的犯罪行为;三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才能知道缓刑这个制度对罪犯而言是多么的有利,这也导致不少罪犯会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来进行缓刑辩护。当然,也要罪犯本身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后,才有辩护的可能性,要是犯重罪,自然也就不能被判缓刑。
  
  
  


·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的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不仅仅是“聚众”才成“斗殴”,单独实施地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也被判定为聚众斗殴罪。无论实施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义气、私仇、或是利益,都被视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这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那么,聚众斗殴犯罪终止量刑(是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终止)...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受盗窃金额影响很大,那么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呢?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数额巨大”,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出了一些阐述,的我们将为您整理这些结论,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


·拘留决定作出后多久送达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会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还是要看故意伤害的程度。如果程度很轻的话,是有可能不追究的。也就是说双方达成和解后,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从宽处理,但是也可能会判刑。具体结果应根据法院审理结果判定。二、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有所差别,那么如果犯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呢?都有哪些适用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的处理 犯罪...


·捡到东西卖了犯法吗,会犯罪吗?
      在生活中如果捡到了被人丢的东西一定要归还回去,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如果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话是可能构成刑法当中的侵占罪的,关于捡到东西卖了犯法吗,会犯罪吗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捡到东西卖了犯法吗,会犯罪吗?将他人的遗忘...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销售假药罪不认罪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不认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如何对抢劫罪致人死亡量刑处罚
      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会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然而这样的暴力手段其实是很容易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那此时我国是如何对抢劫罪致人死亡量刑处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致人重伤怎么认定这里所说的致人重...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


·新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后果”,指毁损特别重要武器装备的,严重毁损大量重要武器装备的,造成多人重伤死亡及其他重大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