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才好呢?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
  1、 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2、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3、产权年限到期后: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2、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50年产权到期可以续吗?
  50年产权的房子是商业用房,包括写字楼和商铺。根据国家规定:1、住宅土地到期后,自动续期。当然需要另交土地使用出让费。2、商业用房土地到期后,需在到期前2个月报相关部门申请延期,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使用出让费后延期。虽然不同性质的土地产权不同,但在土地上面修建的房屋,此时的产权可以说是永远的,即购买了该房屋之后就相当于获得了所用权。但因为房屋下面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此时到期了之后就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给国家才行。关于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理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不少在异地的朋友都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失了身份证,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此时,您可以考虑在异地补办一张身份证。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 先说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异地...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卖竞拍出去的,用不着确权,农村的土地不同于城市用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以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及政策的管理...


·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我们作为国家的组成成员应然地就应该能够得到使用本土资源的权利,但是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允许外企进入中国经营也必须要赋予它们使用一定土地的权利,但是作为外资企业想要获得土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以出让的方式取...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
      我国法律上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土地政策也在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人们都会买房或自建房,这时就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相关法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定,使用权分为农村和城市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是自用土地使用权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


·征地补偿最新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最新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而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问题。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征地补偿程序,让农民实时了解自己的赔偿情况。那么,征地...


·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但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材料来进行办理,具体的步骤如下所述。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


·云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问题是国家推行征收土地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解决好征地补偿问题对政府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征收土地会给被征收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不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势必会引起很大的民愤,这不利于政府政策的推行,各个政府也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下面...


·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
       饭店是我国一类经营性的场所之一,我国对这类场所实行一定的税务管理。相关的饭店经营者要按照我国的向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下面我们就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诉...


·潍坊口粮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潍坊口粮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


·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是指哪些方面?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指耕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林地,未利用地等七大方面的补偿。根据湖南省各区的发展水平不同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湖北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