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贸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外贸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协定,国际贸易的交易规模和数量迅速增长,许多国内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上去淘金,但有的企业由于之前没有开办过对外贸易业务,为了快速有效的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往往会选择外贸代理的方式,那么,外贸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一、选择代理出口对象。二、外贸企业了解考察。外贸企业接受委托后,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必要的考察。三、核算产品出口成本。生产企业向外贸企业提供本企业的最低出口价格,由外贸企业核算并确定产品的出口成本。四、选择客商。可由生产企业自找,也可由外贸企业选定。要注意所选择的贸易对象的资信调查,这一过程可委托外贸企业或银行咨询机构办理。五、签订工贸代理协议。即用法律形式明确工贸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权利。工贸代理协议内容应含:1、从产品供货角度,明确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交货期、交货数量、产品质量、供货价格承担义务;2、从商务角度,明确外贸企业应对产品出口过程中涉及的对外的商务联系、货物出口报关、租船订舱、办理出口商品检验、保险、编制有关出口单证承担义务;3、协商确定代理出口手续费比例、结算方式和外汇留成比例;4、明确在可能引起的商务纠纷中工贸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六、签订外销合同。在准备工作就绪后,生产企业就可以委托外贸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作为外销合同的共同卖方,在外销合同上签字以示确认,并共同承担合同义务。七、履约。外销合同签订之后,生产企业要经常向外贸企业通报有关生产进度情况,外贸企业也有义务向生产企业反馈国际市场信息和客商的新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工贸双方要经常沟通情况,共同配合,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和办理出口手续。八、工贸结算。外销合同执行完毕,工贸双方按协议有关条款结算。即外贸企业在银行结汇后,扣除产品出口时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外贸手续费和其他双方确认的费用,将货款如数支付给生产企业。同时,由外贸企业测算外汇留成,经市或省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后,划拨给生产企业。经过选择和考察,确定代理对象,即生产加工企业后,综合核算生产和出口环节成本并选择国外贸易交易商,之后就可以与被代理方签订代工协议和产品外销合同了,最后按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并进行账款结算。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这时,就要了解清楚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合同签订了...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们做买卖需要签买卖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并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不过,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能生效,那么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条件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描...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也中断的,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


·我们该如何认识和解释承揽合同
      我们该如何认识和解释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历史悠久的典型合同之一,我国承揽合同的规则是动产工作物的所有权应该依照材料提供人和添附两种法理标准以此来确定归属 ,不动产工作物应分别设定权属规则。 第二百五十一条 【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依法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有关于的合同的事情。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在这里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介绍。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吗 无效。从合同是以其...


·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一、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一、合同到期了可以起诉解除吗? 合同到期了以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除,但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到期以后合同终止,不需要起诉解除。 1、如果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 2、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 3、如果合同关系在...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 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期限约定,一般视为长期的劳动合同。此种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第二、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诈骗罪追诉期是15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诉讼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和律师之间进行相关的委托事项办理需要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


·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是什么?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质权和质押合同的关系 质权是质押合同中质权人的权利,拥有将质押品进行拍卖或者变现的一种权利。 二、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