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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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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双方结婚,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建立夫妻关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那么,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
  
  当事人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时,应依据以下条款的规定,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写婚姻无效申请书,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日期、民族等;其次需要写明申请婚姻无效的事实与理由;最后注明申请人和日期。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都是谁?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针对无效婚姻如何申请。当事人发现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时,应该准备好资料向法院提出诉讼,包括诉讼书,婚姻无效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法院受理后,会展开调查,确定符合婚姻无效要件后,做出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夫妻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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