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发生以后,需要对医疗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用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几级医疗事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认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很多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
  
  1.1 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1.2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3 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多少;
  
  另外,必要时,还要一并做伤残等级评定、护理依赖鉴定等。
  
  2、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抽签决定鉴定机构。
  
  3、核对司法鉴定的材料(主要是病历)
  
  4、写出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主要写明医院存在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及证据)
  
  5、参加司法鉴定的听证程序(类似法院开庭程序)。
  
  (1)、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2)、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6、等待司法鉴定结果。
  
  三、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在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鉴定后,人民法院会组织医患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经法庭质证确认后,方具有证据效力。对有缺陷的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医疗损害鉴定结论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包括了医疗损害件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的确定医务人员责任的确定程序。以及为您介绍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并且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作用体现在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详细解答。
  
  


·一、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赔钱标准是什么?
      一、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赔钱标准是什么?医院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与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三个途径可以供当事人选择: (一)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这是解决方式中最简单的,但是由于双方对于责任和赔偿款数额的争议较大,往往成功率较低; (二)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患者及家属均可...


·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
      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 《劳动...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有什么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有什么 在我国,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往往是由于医疗机构的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由于医疗事故就算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问题,所以针对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是不容易处理的,容易引发争议,挑起社会矛盾。我们将针对最新医疗纠纷法律的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医疗纠纷...


·在被打了需要法医鉴定吗
      在被打了需要法医鉴定吗 一、在被打了需要法医鉴定吗 被打比较严重的,已经构成犯罪行为的,是需要做鉴定的。伤情鉴定,也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情况下,是公安局的法医进行鉴定,是不收费的。也可以由公安部门委托至司法鉴定机构,这个费用是由公安部门承担的。 二、法医鉴定程序 1...


·构成非法行医罪,处罚多少
      构成非法行医罪,处罚多少钱 非法行医罪在我国刑法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情节严重还会更高。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判处罚金,具体会处罚多少钱了?下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参考。 一、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多少钱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对于患方当事人来说,先封存并复印病历。这是最必要进行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在医疗纠纷当中,医院的住院病历或者是门诊病历以及其他的诊疗材料都是第一手,而且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对患方当事人首先应该向医院的医患办公室或者...


·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是怎样的有哪些
      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有哪些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 ??????? 医院 诊断证明 00001 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地址: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就诊日期: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日期: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有...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延长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6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到底有多长,这是困扰广大患者的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法律规定可以得到答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