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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和赠与所需税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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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买卖双方需缴纳的税费

  买方:

  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5元/证,契税:首次购房1%、非首次购房1.5%

  卖方:

  营业税:5.55%或差价×5.55%或免征,个人所得税:1%或免征,土地收益金:1%,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

  1、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上市交易的,按全额的5.55%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住房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住房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按差额的5.55%征收营业税。

  2、个人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住房转让,按全额1%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其它形式购买的住房转让,按全额2%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购买时间超过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有的非住宅房屋转让,按差额20%征收个人所得税。

  3、公房转让征收1%的土地收益金

  二、赠与双方需缴纳的税费

  受赠人:

  住房:80元/套或非住房550元/证,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0.5‰+5元/证,契税:3%,土地收益金:1%。

  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0.5‰

  通过上面的比较不难发现,赠与的契税税率高于买卖,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卖方转让的是购买超过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双方承担的契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1%-3.5%,平均水平仍低于赠与的契税。另外,为防止利用假赠与逃避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对以一般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于以其他无偿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以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一般赠与行为以赠与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其它无偿赠与以受赠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以此确定计税金额。并且,按照《通知》的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此计算,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了个无偿赠与,如再次买卖房屋,必然要面临巨大的个人所得税支出。因此,除非某些特定的情况,房产赠与的纳税成本高于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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