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需要我们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申诉制度能够使者一原则得到更好的落实。在公民进行刑事申诉时,需要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进行刑事申诉,那么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案件的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所以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申诉一般应在2年内进行申诉,除了上面3种特殊情形,一般都会受到2年的时效限制。
  
  二、刑事申诉审查应遵循的原则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开审查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取公开听证以及其他公开形式,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
  
  2、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维护国家法制权威;
  
  4、方便申诉人及其他参加人。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包括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
  
  同一案件可以采用一种公开形式,也可以多种公开形式并用。
  
  第五条 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
  
  1、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2、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
  
  3、未成年人犯罪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进行公开审查情形的。
  
  第六条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三、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程序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刑事申诉案件可以召开听证会,对涉案事实和证据进行公开陈述、示证和辩论,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1、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
  
  2、采用其他公开审查形式难以解决的;
  
  3、其他有必要召开听证会的。
  
  第十九条 听证会应当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后、复查决定作出前举行。
  
  第二十条 听证会应当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一条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举行: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
  
  2、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3、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4、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原复查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
  
  5、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与案件承办人经主持人许可,可以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进行辩论。
  
  6、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7、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听证评议意见应当是听证员多数人的意见。
  
  8、由听证员代表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9、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最后陈述意见。
  
  10、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第二十二条 听证记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或者盖章。听证记录应当附卷。
  
  第二十三条 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经部门集体讨论,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决定。案件的处理意见与听证评议意见不一致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采取除公开听证以外的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可以参照公开听证的程序进行。
  
  采取其他形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简化程序,注重实效。
  
  第二十五条 申诉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重大误解的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示证,通过展示相关证据,消除申诉人的疑虑。
  
  第二十六条 适用法律有争议的疑难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论证,解决相关争议,以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十七条 刑事申诉案件作出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公开答复,做好解释、说明和教育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申诉方面的知识,在刑事申诉中,接到申诉的机关必须公开从审查申诉的内容,而对于申诉人,必须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刑事案件的申诉,这样有利于促进办案的流程与效率。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咨询.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其实在刑满释放之后,也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犯罪的情况。但此时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就要从重处罚。那到底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行为人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
      涉嫌犯罪警察拘留人最多能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如何正确认定单位受贿罪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到底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呢?除了了解法律中的定义外,还需要做出认定才行。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赔钱减刑案件是怎么样的?
      一、赔钱减刑案件赔钱减刑”虽然目前还没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是,对减少因犯罪而造成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轻处罚也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各种权利,切实稳定社会符合司法终极目标要求。司法实践中还客观存在着刑事被害人或家属得不到应有赔偿的现实。这些都是“赔钱减刑”的法理基...


·不法分子入室盗窃会判拘役吗?
      一、不法分子入室盗窃会判拘役吗? 入室盗窃法院有可能会判拘役的。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二)对于商业侵权犯罪,还有一个兜底性的犯罪: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