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低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就参加工作的人,我们一般称为童工。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聘用童工为自己服务。那么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童工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保护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童工工伤可以鉴定吗
  
  工伤,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人身损害。因此工伤的认定前提是劳动关系的存在,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不能成为劳动者。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
  
  二、童工工伤怎么救济呢
  
  1、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
  
  2、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4、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
  
  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11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补偿。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所造成的伤害,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处理,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赔偿基数是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童工工伤的相关知识,由于童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无法受到工伤保险的保护,所以不能鉴定工伤。由此可以看出,当童工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时,想要得到工伤赔偿是很艰难的,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向律师寻求帮助。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还需要登记。对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来说,抵押合同成立和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建工程是以将来建成的工程作为抵押标的物的,...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 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台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2023年劳动合同通用版是怎样的?
      企业在签订就业合同的时候需要规范合同版本,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制定和填写。只有合格的合同版本才具有法律效益。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双方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2018年劳动合同通用版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一个规范的版本 2018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即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任,也是对入住的人的负责任。其实,在验收新房的时候,很多住户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而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一项大工程,往往投注了很多心血,但也有一些豆腐渣工程,偷工减料,完工后使用过程中造成难以挽回的悲剧,在工程中,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的,也是非常受国家重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呢?它又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影响什么 (一)开发商质量意...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社保工伤认定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根据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是免费的,不收取费用。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


·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责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农民放弃了传统的耕种生活,选择到城市务工劳动,但从近几年的媒体报道看,许多被雇佣的农民工都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极端情况下还会出现跳楼讨薪、投河讨薪等事件,那么,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罪责是什么呢?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般情况...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
      发年终奖之前辞职,还可以主张年终奖吗?这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有些员工可能在单位发放年终奖之前就申请辞职。但此时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又是完全符合单位规定发放年终奖的时间,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就当我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