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世界各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都是比较全面的,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与此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使用作出了一些限制。大致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三类,其中的强制许可是指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
  著作权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某种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的法律制度。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并无特定的范围。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2、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5、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强制许可意在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限制专著作权人对其权利的滥用,同时促进作品的充分使用,发挥其社会功效。如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的著作权律师。
  
  
  
  
  


·商标续展官费标准是多少
      商标续展官费标准是多少商标到期申请续展的话,也是需要交费。续展官费1000元,没有及时续费的情况下,宽展费再加上不等额度的代理费,续展费用在2000左右。二、商标续展收费高,是否选择商标注册1、商标续展手续简便,风险低,时间短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
      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一、属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


·未注册商标能使用吗
      未注册商标能使用吗 未注册商标能使用吗?针对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商标,我们一般称之为普通商标,日常生活中普通商标是大量存在的,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商标注册采取自愿原则,因此并不强行要求必须将商标进行注册。下面,我们为您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一、未注册商标能使用吗 没有注册的商标就没...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也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但是与商标、专利相比,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不一样的。那么您是否知道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


·如果使用侵害商标权的产品是否侵权
      这个问题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比如什么才算是侵害商标权,“使用”又是指什么呢,是自己购买使用,还是兜售赚钱的使用。这些都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关键,那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首先,提到侵害的构成其实在法律上有很多规定,比如说一般要构成侵害行为的有一下这种条件: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都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假冒商标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1、即使是经营数额是30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其它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缓刑的可能性不大;《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一、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只要投保就会赔偿; 商标保险一般是商标所有权人以商标为标的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按合同规定的责任,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是商标所有权人转嫁商标侵权风险的一种保护性措施。 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专利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享有以下两种权利: (1)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就享有人身权。 人身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