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2、分项验收的条件。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c、检查模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d、检查模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b、检查砂石质量。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法律依据《建筑法》。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条件首先是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这样才有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护。 1、签订合同时,劳...


·工伤后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后具体什么时间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然而对这个费用的缴纳比例是职工一直关注的问题,可是近些年,对无锡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相关规定也有所变化,想要了解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就需要我们知道什么是五险一金,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五险一金...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其实也就是一方违约后对另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不过此时的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计算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
      ?一、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如何进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


·办退休时劳动合同丢了有影响么?
      办退休时劳动合同丢了有影响么?丢失劳动合同无大碍。在到达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终止劳动合同。而退休金之类的是看社保养老金缴费年限和累计金额的,如劳动者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方面的纠纷时,劳动合同就不是必须的。劳动合同丢会失对退休金没有影响,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平时签署的多是固定期限合同,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聘用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聘用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 聘用合同违约金比例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工伤出现在工作状态中,如果受伤程度不是很严重就不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受伤程度比较严重就要进行及时的救治以及进行工伤的认定,并且要对于病情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鉴定需要有关部门的专业鉴定,那合肥工伤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员工加班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吗?
      员工加班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吗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