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庇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包庇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包庇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 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刑法》第31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二)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三)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不过,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差较大,如何合理划清其界限,还需要研究。包庇罪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司法机关在进行司法审理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包庇罪犯所造成了司法审理的错误情况来进行认定的,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首先对犯罪事实是否属于故意行为进行认定,如果是过失行为导致的不构成本罪。
  
  
  


·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
      一、寻衅滋事罪刑拘会被正式批捕吗?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


·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因此,刑法中规定了赌博罪,对赌博行为予以重点打击。那现实中应该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


·最高法院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是什么
      虚假诉讼诈骗罪认定情形有哪些?通过制造假证据、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权债务、恶意串通等手法,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欺骗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裁判,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或者变造证据、虚假陈述、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等手段,向法院提...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走私武器、弹药罪量刑标准: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1)走私军用子弹10发以上不满50发的;(2)走私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不满5支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不满500发的;(3)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


·被经侦拘留还能出来吗
      拘留就不是配合调查了,那是公安机关认为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了。拘留后,公安认为应逮捕关押的,会在三至四天报检察字批准逮捕,特别情况可以到七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字在七天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


·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谅解的规定是什么? 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符合情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


·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罪行,是十分令人厌恶的,这会使我们的个人信息泄漏到不法分子的手中,可能引起的后果也是无法预测的。最新的《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也是有不少的改动的。我们在进行审判这类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最新的《刑法》中的标准进行审判的。 一、《刑法》非法获取公...


·被刑事拘留放出来后需要回去报道吗?
      被刑事拘留放出来后需要回去报道吗? 一、被刑事拘留放出来后需要回去报道吗? 被刑事拘留放出来后不一定需要回去报道的,因为如果不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释放,不需要到派出所报道,如果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到派出所报道,电话要保持畅通。 取保候审要每月报到,是为了说明自己做了什么,...


·寻衅滋事量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量刑是怎样的?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刑诉法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防止一些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提前逃跑,我国公安机关在有证据的情况之下,就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一般就是您所熟知的刑事拘留。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所谓规定的时间,就涉及到刑诉法刑事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